如何加强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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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宁波农村老年人协会发展回顾 宁波农村出现老年人协会是在1988年。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农村老年人协会从小到大,规模不断壮大。目前,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建立了老年人协会,农村老年人入会率达到80%以上。老年人协会已经成为农村中一个具有相当影响力,不可小看的群众性组织。 农村老年人协会的出现和壮大,有其历史和客观原因。首先,它适应了时代发展地需要。随着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经商、办企业增多,客观加剧了农村人口的老龄化,在不少村中留守人员中,老年人成为绝对主角。这给农村老年人的赡养、照料、精神慰藉等带来了许多问题。农村老年人迫切需要有一个组织来为自己说话,替自己撑腰,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农村老年人对组建老年人协会意识和热情很高。其次,它适应了老龄工作的需盯。由于宁波老龄工作起步较晚(如果从1986年宁波市老龄问题委员会成立算起,也就20年),基层老龄工作的组织网络十分不健全,特别在老龄委成立的初期,农村老龄工作基层组织几乎空白。而农村老年人协会的出现,正好为我们开展农村老龄工作台有了一个可以借肋的“脚“。正国为如此,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宁波大力推进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并始终将老年人协会作为农村老龄工作的组织基础和依靠的力量。 宁波农村老年人协会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1989年以前为自发阶段。随着农村人口日趋老龄化,老年人协会这一新生事物在农村自发诞生;1990-1996年为推进阶段,在各级党政部门的领导、组织和支持下,农村老年人协会数量和规模得到迅速发展,大多数行政村都先后成立了老年人协会;1997年以后为规范建设阶段。宁波市老龄委于1997年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规范化老年人协会活动的通知》,制定了规范化老年人协会标准。浙江省老龄委在1998/年下发了《浙江省基层老年人协会 规则》和《浙江省基层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标准》,拉开了宁波农村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的序幕。各县(市)、区老龄工作部门认真按照规范建设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指导基层做好协会建设,涌现出了一大批作用发挥好,老年人信得过的规范化老年人协会。农村老年人协会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围绕村两委会中心任务做了大量协助工作台。绝大多数农村老年人协会能自觉接受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简称村两委会)的领导,围绕村两委会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充分利用老年人的自身优势、积极、主动配合村干部开展计划生育、禁赌禁毒、移风易俗等宣传,参与村里民事调解、维护村容整洁和社会治安、关心教育下一代等工作,还积极向村两委会献计献策,成为了村两委会的得力助手。特别像前几年的殡葬改革、“非典”和禽流感防治,近几年的村委选举、土地征用等专项中心工作中,村老年人协会配合村两委会做了不少卓有成效的工作,起到了拾遗补缺的作用,维护了农村的稳定,促进了农村工作的顺利开展,得到了各级党政和社会各界的肯定。 (二)在提高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上做了大量服务工作。农村老年人协会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老年人互助互帮。特别在对贫困老年人的扶贫帮困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许多农村老年人协会将孤寡老人、残疾老人、高龄老人和其他有特殊困难的老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经常走访看望,及时向村两委会反映情况,并积极向社夫募捐或动员老年会员捐款捐物、结对帮扶,给予困难老人必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大多数农村老年人协会还建立了老年人生病、遇灾、生日时上门慰问制度,让老年人感受到组织的温暖。此外,一些村农村老年人协会在村两委会的支持下,通过创办种植业、养殖业等老年经济实体,开办诸如碗筷餐具出租、花圈加工销售、村级菜场管理、环境卫生保洁等有偿服务,组织低龄健康农村老年人参与经济收入,在为老年人协会积累活动经费的同时,也为老年人自身增加了经济收入,提高了生吞活水平。 (三)在维护农村老年人合法权益上做了大量调解工作。由于目前大部分农村的养老主要还是靠子女赡养,赡养纠纷在农村,特别在贫困农村地区还时有发生。因此,几乎所有村农村老年协会都成立了专门的老年维权调解小组,对虐待、歧视、遗弃老人的行为,往往由协会领导出面,及时上门进行调节,对赡养人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由于协会领导一般由村中德高望重的老年人担任,再加上老年组织活动的集体力量“撑腰”,年轻人不敢犯“众怒”,易于接受调节,易于化解矛盾。近几年来,宁波市农村赡养纠纷普遍减少,除社会敬老养老意识增强和老年人自身经济能力提高因素外,农村老年人协会的监督和调节也功不可没。 (四)在活跃农村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上做了大量组织工作。目前,决大部分行政村均建立了老年活动室,并且基本上交给老年人协会自行管理。老年人协会也以此为阵地,组织本村老年人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如下棋、玩牌=看电视、打拳练习等,定期安排说书、演戏和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许多农村老年人协会还组建了文艺队、腰鼓队、舞蹈队、门球队等老年文体队伍,经常开展活动。有些农村老年人协会在村委会支持和资助下,定期组织老年人外出游览,开展眼界。由于广大老年人协会重视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农村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变得充实和活跃起来,老年人一天到晚过着“蹲街头、靠墙头、晒日头”单调无聊生活的现象普遍减少,有力地促进了农村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总之,宁波市农村老年人协会发展总体是健康的,对农村建设的影响,其积极作用占主导地位。但是,不能否认,当前农村老年人协会也确实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极个别农村老年人协会会长组织观念淡薄,不愿接收村两委会的领导,自行其事,甚至影响村两委会的工作;少部分农村老年人协会工作不得力,虽有牌子、有名字,但却是空架子,一年到头很少开展活动,在村里无所作为;相当部分农村老年人协会换届选举和财务管理不规范,没有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县(市)区与县(市)区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以及村与村之间的农村老年人协会发展也很不平衡等。这说明了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仍然任重而道远。 二、正确认识加强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的意义 回良玉副总理指出,基层老年群众组织在维护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调节涉老纠纷,维护自身利益,推进计划生育,活跃老年人生活,关心下一代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基层政权建设做出了贡献,要继续大力加强农村基层老年群众组织建设。我们一定要从政治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当前,全国上下正在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将其作为各级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之一。农村老年人作为农村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新农村建设的直接受益者,也是一支绝对不可低估的 群众力量。但为了更好地调动广大农村老年人参与的积极性,需要有一个能将老年人团结和组织起来的基层老年群众组织。农村老年人协会作为目前农村基层老年群众组织最主要的形式,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在广大农村老年人心目中有着相当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因此,加强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可以更好地团结和领导老年人,使之有组织地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去,更好地发挥老年群体的独特作用。 (二)加强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是构建和谐农村的需要。今后,农村老年人口的比重将越来越大。构建和谐农村,在一定意义上讲,就需要看老年人与年轻人之间代际关系是否和谐、老年群体与其他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是否和谐。农村老年人协会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忠实维护者。农村老年人协会在调解涉老矛盾,维护老年人合法利益,保证老年人生活、思想稳定,维护农村家庭和社会安定,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通过加强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使之充分发挥这种独特优势,就可以为构建和谐农村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加强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是做好农村老龄工作的需要。农村老龄工作面广量大,又相对薄弱,既是老龄工作的重点,也是老龄工作的难点。如果仅仅靠乡镇一、二个老龄工作干部和村两委会去做工作,显然是难以应对的,需要依靠和谐借助农村最大的老年群众组织— —老年人协会的力量。实际上,许多具体的基层老龄工作都是通过老年人协会这个组织来实施的。今后农村老龄工作任务将更家繁重,在现行老龄工作体制下,老年人仍需要这个“家”,村两委会仍需要这个助手,老龄部门仍需要这个“脚”,党和政府也需要这个抓手。因此,很有必要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协会的建设,使其健康发展,为深入开展农村老龄工作奠定扎实的老年群众基础。 三、当前加强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是政治上的把握。村党支部是村级组织的领导核心,村委会是经过村民选举产生,管理村级事务的自治组织,其他任何村级组织必须服从和接受村两委会的领导,在村两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着是一条不可动摇的基本政治原则和组织纪律。应当承认,缺有一小部分村两委会领导不力,组织软弱,在村民中的威信和号召力不高,想比之下,村老年人协会却办的红红火火,凝聚力强,但这解决不能作为不服从村两委会改进工作。对不接受两委会领导,自行其事,或者左右、干涉村两委会工作,甚至凌驾于村两委会的老年人协会,应提请乡镇党委和村两委会对该协会进行整顿,对协会班子重新进行改选。 二是组织上的把握。这主要指从组织制度上如何体现和加强村两委会对农村老年人协会的领导。 首先,需要明确协会会长由谁担任问题。目前,宁波的农村老年人协会会长大部分由老年人担任,村两委会负责人担任协会会长或名誉会长的并不多。村两委会负责人担任协会会长或名誉会长主要有两个好处,一是直接体现昨加强了村两委会对协会的领导,避免了农村老年人协会干涉村两委会,甚至成为村“第二党支部”现象的出现;二是有利于消除和减少干群矛盾。村领导兼任协会领导,不仅更加体现村两委会对老龄工作的重视和对老年人的关心,而且作为协会领导的村干部也必然会更多地直接参与协会的管理工作,与老年人的交流沟通也会更多,从而提高干群之间的互信度,促进工作良性互动。因此,我们认为,聘请村两委会负责人担任协会会长或名誉会长较为妥当。 其交,需要明确协会换届改选时,协会班子候选人如何确定问题。农村老年人协会换届选举工作中也存在不足之处。特别是相当部分农村老年人协会领导成员的产生,没有经过村两委会研究。村两委会很难体现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因此,我们认为,今后农村老年人协会换届时,其协会班子候选人的确定,必须先征得村两委会的同意和认可,方可交于协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同一届协会班子中的个别成员调整也应如此。 其三,关于一个行政村老年人协会数量问题。按照协会组织属地活动的原则,一个行政村只能有一个老年人协会。但在宁波有极个别地方,由于近几年来大规模的撤村并村,出现了一个行政村有二三个各自独立的老年人协会,特别是那些并对不并资的地方,新的行政村由原来几个村合并后,但这几个村的资产并没有合并,仍各自运作,老年人协会也照此运作(出现这种现象大多跟利益因素有关)。这种状况,很不利于新的村两委会对老年人协会的领导和管理,也不利于工作台的开展,且容易产生矛盾。因此,村合并后,老年人协会也应及时合并,重新确定新的协会领导班子,并以新的老年人协会名义开展工作。 三个财务管理的上把握。由于目前大部分农村老年人协会积累资金还不多,个人私自揶用和滥用的现象不多见,对这方面的问题的关注度还不高。但今后随着农村老年人协会自身经济实力的增强,因财务管理不规范或漏洞而引发的矛盾和问题会计会增多。为防患于未然,加强对协会财务的规范管理很有必要。如对少数经济条件较好、主动要求注册登记的老年人协会,可以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纳入正规的民间组织管理。由于协会具有了独立法人资格,可以申请在银行单独开户,财务管理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实施和运作。而对大部分没有实力无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为社团独立法人的农村老年人协会,应将多类合法收入,统一放在村级资金帐户中集中管理,并在村级帐户中单立科目,单独列支,实行专款专用。 四是工作定位上的把握。农村老年人协会是村两委会的助手,而不是向村两委会争利益的组织,其基本职责就是配合村两委会做好本村的老龄工作,更好地带领广大农村老年人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使自身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团结老年人的桥梁和纽带。而要做到这一点,在其具体工作定位上,须着重把握好以下五点: 1、紧紧围绕和配合村两委会的中心开展活动。充分发挥老年人协会的优势,有组织地团结和带领本村老年人,积极、主动地完成村交付的工作任务,力所能及地开展各种社会公益活动,配合做好村的中心工作,努力成为村中心工作台的一支生力军,村两委会的得力助手。但注意切忌参谋“过头”,把握好度,以不越位、不干涉或干扰村两委会决策为准则。 2、协助村两委会做好老年人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台。老年人协会作为老年人自己的组织,一般比村两委会更了解每个老年人的思想动态,而且,老年人之间也容易交流和沟通,教育效果也更好。老年人协会应当主动协助村两委会,组织本村老年人学政治、学时事、学科学、学文化、学技能,不断提高农村老年人的政治和文化素质。 3、协助村两委会维护社会稳定。老年人协会骨干一般都是由村中德高望重的老年人担任,由他们现面参与村里民事调解,特别是家庭纠纷,矛盾往往容易化解。因此,老年人协会要充分发挥自身这个独特优势,积极协助村两委会开展各种民事调解活动,同时,还要协助村两委会开展诸如计划生育、禁赌禁毒、社会治安、关心教育下一代等工作,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发挥好作用。 4、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种健康文明活动。积极组织本村老年人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体育等活动,丰富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5、组织开展老年人之间的帮扶活动。目前,在农村中,经济贫困或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还不少。老年人协会要在对老年人的扶贫帮困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通过协会出资,或向社会募捐,或动员老年会员集资等形式,向经济困难老人捐款捐物;组织低龄健康老年人与孤寡、残疾、高龄老人或其他有特殊困难的老人结对帮扶,给予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同时,通过协会的组织力量,努力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好”以老年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四、明确职能,各司其责,共同抓好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 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不仅是一项具体的老龄工作,也是一项事关新农村建设的政治工作。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各级党政部门和老龄工作机构明确各自职责,通力协作,齐抓共管。我们认为: (一)村两委会要切实负起对老年人协会的主要领导责任。村党支部(村两委会)作为村级组织的领导核心,对本村老年人协会建设负有不可推卸的、全面的、直接的、主要的领导责任。老年人协会能不能建设好,关键在于村两委会重不重社,措施有不有力。村两委会要选派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协会领导,要把协会工作列入村委的日常工作议程,支持协会开展正常活动,经常听取协会的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帮助协会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要高度重视协会班子的建设,要选配那些党性观念强、综合素质好、热心老龄工作、身体健康的老同志加入到协会班子中来,特别是负责日常工作的协会会长(或党务副会长)人选,更要严格把关,不仅要坟在群众中威信高,工作能力强,乐于奉献,还必须要有很强的组织观念和全局意识。同时,村两委会还要督促协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规范有序的协会工作运行机制,并根据村财力允许, 不断国大对老龄工作和老年人协会建设的投入,包括提高本村老年人的福利待遇,增加协会的活动经费,完善村里的为老服务设施等 ,为协会提供更多的活动空间,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更好地发挥农村老年人协会作为村两委会助手的作用。 (二)乡镇党委和切实做好对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的组织管理和监督。乡镇党委和政府是村两委会的上级领导机关。乡镇党委和政府要明确协会建设的分管联系领导 (一般为镇乡党妖冶副书记),建立工作例会制度,经常开展对本乡镇农村老年人协会的调研,了解协会建设状况,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协会建设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督促村两委会认真贯彻执行好镇乡党委和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工作部署,并做好监管工作,对执行不力的村两委会及时给予批评指正;对协会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指导村两委会和农村老年人协会找出原因,帮助解决。同时,做好对老年群体,特别是老年人协会主要负责人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工作,并根据乡镇财力允许,不断加大对农村老龄工作和农村老年基础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 (三)各级老龄工作机构要切实加强对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的指导。 1、及时传达上级老龄工作精神。县(市、区)老龄工作机构要及时将上级和本级有关农村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向乡镇党委和政府作好传达工作,争取得到镇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同时指导镇乡老龄工作机构协助乡镇党委和政府做好具体工作的贯彻落实。 2、指导基层完善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指导基层制定切实可行的协会章程、协会工作职责、协会财务和活动设施管理制度等 。 3、指导基层完善农村老年人协会规范运作机制。包括指导基层做好农村老年人协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协会建立规范的台帐资料;对农村老年人协会骨干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培训等。同时结合工作需要,不断调整和细化适合本地农村实际的老年人协会规范建设标准,提高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指导协会规范运行。 4、开展农村老年人协会规范建设的检查验收工作。县(市)、区老龄委(办)要定期对农村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考核评比,符合条件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同时,各级老龄工作机构还要积极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总结先进经验,及时进行推广,运用英武的经验指导面上工作。 5、积极开展调研,为党和政府加强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当好参谋。各级老龄工作机构要积极深入农村基层,开展调研工作,掌握实际情况找出存在问题和原因,积极向当地党委和政府及上级老龄工作部门献计献策,为推进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做好党和政府的参谋。 加强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是一个大课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而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问题、新情况层出不穷,不断挑战着现有的工作理念,对我们的工作也会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农村形势和农村工作迫切需要加强和规范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 。各级老龄部门要充分重视这项工作,从实际出发,按照以人为本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扎实推进规范化建设,让农村老年代 协会走上健康、有序的发展道路。(宁波市老龄办)

王杲铺镇的王杲铺镇蔬菜协会

2006年8月18日,云南玉溪红塔区小石桥乡的一幢小楼外,鞭炮震耳,人声鼎沸。一块系着大红花的,写有“小石桥乡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白色木牌被高悬上墙。此后不少农民频繁进出那小楼。原来,合作社做开了资金借贷买卖,生意异常红火。

但这也让玉溪银监分局有关负责人左右为难。

四个多月后,2006年12月,银监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条件的政策出台,该政策允许在农村设立三类新机构,农村资金互助社便是其中之一。“就连名字都一样。我们的合作社正是对这个政策的呼应。”一合作社人士欣喜地解释他们的“前瞻性”。

尽管如此,银监会的六个试点省份中并不包括云南。而真正令玉溪银监分局担心的是,这一农民资金互助组织脱胎于农村合作基金会,又异于银监会允许试点的资金互助组织,管理上有颇多不足。

“民办、民管、民受益”

“向社员提供小额资金贷款服务。”合作社的这一主要功能已在当地广为人知。乡里人只要自愿认购几百上千的互助保证金就可入社,签个字就能获得信用贷款,建房的、看病的、买大棚、买农机的,都能借上钱,信用好的,甚至可以贷款做上个体户。

合作社的资金来源有两个:一是创立时来自于红塔区农经站111.8万元的扶贫金资助,二是少数农民“股东”出资,并公开挂牌继续吸纳股金,每股100元。

截至2007年5月,在对外挂牌营业不到半年的时间里,该合作社便入股社员近500人,吸纳股金逾百万元,并因“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的规矩而声名鹊起。事实上,该资金互助社公开挂牌本身就颇为轰动。整个玉溪农村都暗自沸腾起来。

一个多月后,2006年10月12日,在70多户农民的强烈呼吁下,玉溪市通海县杨广镇五垴山村“通海县五垴山蔬菜专业合作社”开业,省市农经站以及县镇村政府的多位人士冒雨与民同庆。

五垴山村是远近闻名的特色药膳臭参的原产地,最近又成为本县蔬菜种植基地。该村2190人,耕地2944亩,人均1.3亩,粮经用地比例为35∶65,年种植蔬菜3600多亩。但农民苦于没有形成组织化的生产、销售,仅靠单打独斗,市场风险大,价格效益无保障。而新成立的合作社为社员和蔬菜生产者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信息、生产资料购销,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等系列化服务。

不过,五垴山蔬菜专业合作社还有一个独特职能在于,可以针对社员生产中资金阶段性短缺突出,在社员内部开展资金互助合作“试点”。其实质与上述小石桥乡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无异。

据记者了解,该合作社成立时,有21户农户入股9.9万元。后来“发展”的成员分两种形式:交纳200元会员费即成为一般会员,享受正常的农业生产流程服务;另有资金互助入股社员,需购买合作社股份,每股100元,可享受比当地信用社利率更低的小额借贷服务,入股社员年底时可按月息2.4‰进行保息分红,而一般会员则享受不了。

记者发现在合作社的《章程》里,清楚地写有“民办、民管、民受益”三大原则。还规定,如果合作社年终结余时有收益,则收益的80%将分给21户交纳风险股金的社员,若有亏损则用这21户社员交纳的9.9万元风险股金抵补。截至2007年6月13日,合作社会员费总额2.64万元,吸收股金47.6万元。目前据称效益不错。

示范效应

“这两个资金互助组织的公开‘亮相’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有可能使尚处在半隐蔽状态中的资金互助组织走向前台。”玉溪银监分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这位负责人介绍,半隐蔽的资金互助组织多存在于各种民办经济联合体、农民专业协会和新型农村经济组织中。

一种类似于“财务公司”雏形,在经济联合体内吸纳股金、资金借贷。

一种由农民专业协会中的若干“股东”出资,发起并组建“资金互助协会”,对区域内种植和加工同种农产品的农户和加工企业吸纳股金、办理短期资金借贷,如上述通海县五垴山蔬菜专业合作社。

另一种则由农经站注入“扶贫济困基金”和农民中的少数“股东”出资,共同组建“农民资金互助社”,公开吸纳股金、办理短期资金借贷业务,小石桥乡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便是其中一个典型。

不过,这是一些难以判定性质的组织,虽类似于银监会定义的农村资金互助社,但二者仍有重大区别。这位负责人说,“根据银监会《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农村资金互助社是由乡(镇)、行政村农民和农村小企业自愿入股组成,为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等业务的社区互助性银行业金融机构。但目前在玉溪存在的资金互助组织并未向社员吸收存款。”另外一位官员说,虽然有省、市、区农经站的支持,但一些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实质仍是民间借贷组织。“只不过,合作社确实解了当地很多农民的资金难题。”

更让一些人担心的是,目前的资金互助组织多脱胎于农村合作基金会——此类组织多始于1984年,后因承担了乡村部分财政职能和风险渐高,甚至发生挤兑,1999年国务院决定对其全面清理整顿,一些质量好的基金会被当地农信社接管,有的工作人员被划转至乡村农经站。目前,农村合作基金会作为一种金融的组织形式已不存在。

“我们调查发现,通海县五垴山蔬菜专业合作社经办资金互助业务的人员均为农经站原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原班人马,而红塔区小石桥乡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在创立时就获得了红塔区农经站扶贫基金的资助。可以说,两家合作社的公开挂牌营业均是当地农经站的主导行为。”玉溪银监分局负责人对记者说。

玉溪银监分局人士在检查两家合作社规章时发现,合作社基本照搬原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操作方式,虽有“章程”却多从网上下载套用,还没有自身成熟的管理体系;虽设立了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但多流于形式,且责、权、利不清晰。

两家资金互助组织的成立均早于银监会允许设立资金互助社政策的出台,其借贷行为也走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合作范围”的规定。特别是以“资金互助社”名称对外公开挂牌营业,既没有相关部门的批准认可,也未经工商部门登记,更没有取得基本的法人主体资格。

这一切的调查结果都使得玉溪银监分局人士开始担心,由于入社条件低,社员范围有急剧扩大的可能,盲目扩充极有可能演变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因借贷关系缺乏明确的法律保障,易产生矛盾纠纷,有可能造成地方经济社会不稳定。

然而,监管部门也证实,这类资金互助组织的融资模式非常适合农村、农户及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资金需求。不仅贷款规模小、频率高、灵活,而且具有时效强、多元化和差异化等特点,办理手续也简便快捷。通过它们融资的人群往往是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视为风险大、收益低、信用差、难管理的群体。

“一定程度上讲,资金互助组织是伴随多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迅速发展,因应农户对资金余缺调剂需求变化的一种自发的新型融资模式,是在民间借贷快速发展的基础上转换为农村的微小资金互助性联合。这种联合不仅调剂了入股社员自身发展的资金余缺,对农村金融长期积蕴的信贷风险也起到了一定的分散补偿作用,一定程度上也遏制了农村民间高利贷的发展势头。”银监分局人士对记者表示。

而对广大农民来说,资金互助社、合作社的成立可以使“单干”的农户有条件“抱团”闯市场。如通海县五垴山蔬菜专业合作社成立后,引进美国甜脆玉米、改良“铁头”芥蓝,使得本村轮种蔬菜面积多达5000―8000亩,仅此一项即实现销售收入500多万元。此外,合作社还统一供应农户化肥、种籽、农药。

“我们都是为了农民考虑,为了产业化考虑。资金互助的工作也正是为此服务的。”合作社人士这样认为。

“斟酌再三,我们仍然从法律角度认定这两个组织属于民间非法组织。但是,它们毕竟属于自发状态的新生事物,既体现了民办、民管、民受益的特点,也接受农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如果法律上能对其性质加以定义,地方政府能合理引导,这些资金互助组织可以发挥其好的一面。”玉溪银监分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正规军”暂时缺位

可以肯定的是,民间资金互助组织的出现,与“金融正规军”的暂时缺位不无关系。

自2000年至2005年,玉溪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幅分别为3.04%、3.53%、3.81%、16.27%和10.14%。2004年以后,虽然农民收入增长加快,生产资料和消费品价格上涨也十分明显。总的说来,农民增收仍然困难。

另一方面,玉溪农民对农信社小额贷款的需求正在下降。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他们需要的是更高额度的贷款。2006年底,农民人均收入达到3700元,最高的乡镇达到4700元,远远高于云南农民人均2900元的收入水平。

“小额贷款5000、1万的限额,对玉溪的农民来说仍然太少。他们需要几万甚至几十万的产业性贷款,而农信社恰恰在这方面无能为力。”当地人对记者表示,农信社之外,农发行只涉及粮油企业,一些国有银行早些年已从县域退出,邮政储蓄则只存不贷。可以说,目前立足农村提供金融服务的主要是农信社,而农信社改革为统一法人社后,乡镇信用社降格为分社,贷款权限上收,在信贷需求旺盛期,受放贷限额、程序环节和资金实力限制,难以兼顾农户产业化的资金需求。而农村地区缺乏担保机构,贷款条件差的现状,也使信用社在贷款发放时更为谨慎。

与农户个体一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也很难从银行机构得到贷款。据云南省银监局统计,该省2005年末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6837个,其中专业经济组织2576个,直接带动农户106万户。但只有少数合作社得到农行或农信社直接的贷款支持,且资金需求满足率不高。比如文山州农信社2004、2005两年间扶持了6个合作社,发放贷款40笔,金额271万元,平均每个合作社每年得到贷款22.5万元。而上述小石桥乡资金互助社挂牌仅半年便能吸收农户自有资金近百万元。

“还有部分合作社以间接方式获得少量贷款。”云南省银监局有关人士介绍说,目前合作社有三种方式间接取得资金支持。

一是合作社理事个人贷款用于合作社。如玉溪市通海县某花卉专业合作社,其建盖保鲜冷库、购买运花车的资金都是几名理事以个人名义从信用社贷款。

二是合作社注册成为公司获得银行贷款。在红河州,由11位农民投资入股组成的某合作社注册为公司,获得信用社贷款426万元。

三是合作社为社员贷款提供一定便利。曲靖市采取“协会+信用社+联保贷款”的模式,合作社社员从信用社贷款能够优先且额度较大,有效解决了农户的生产垫本资金问题。

不过,更多的合作社及其成员均未与金融机构发生借贷关系。“个中原因比较复杂。”玉溪银监分局负责人对记者分析,首先,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缺乏应有的法律地位,工商注册登记困难重重,是否具备贷款资格仍不明确;其次,合作社自身通常无稳定持续的营业收入,无还款来源,经济实力差,抗风险能力弱;而且运行机制不健全,产权制度混乱,故不具备贷款条件。加之,银行机构涉农金融服务的弱化;历史上乡镇企业和涉农贷款不良率高,以致农信社利率定价多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50%以上,超出了合作社的承受能力。这都使得合作社难以获得银行机构的资金支持。

对于一地经济而言,农户个人得不到足够的贷款支持,一般的合作社也无力取得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规模却在不断壮大。“效益的增长对融资产生了新的需求,刺激了民间借贷快速发展,最终催生了资金互助组织。”玉溪银监分局人士对记者说。

王杲铺镇蔬菜协会始建于1985年。多年来,协会本着“专业协会搞服务、批发市场作龙头、合作促进产业化”的总体思路,先后培植林果、瓜菜两大主导产业,全镇经济总量一年一个台阶。2007年农业总收入3.15亿元,果菜两大主导产业占有2.5亿元,财政收入80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080元,其中果菜占有2980元。总结全镇近几年,可以说蔬菜协会有力地促进了全镇农村经济的发展,显示了强大的实力和巨大活力。

王杲铺镇蔬菜协会资产总额达370余万元,其中农民股金155多万元。股东7600多户,占全镇总户数的95%, 协会组织共有8个经营实体,其中专业批发市场资产150万元。上述经营实体全部注册,共聘用人员54人,另外蔬菜专业批发市场还常年招用200多人从事司磅、选菜等市场服务管理。王杲铺镇蔬菜协会在组织建设上,民主选举产生理事会由9人组成,监事会由7人组成。协会下设52个分会, 各分会都选举有技术、会管理、善经营在群众中有一定威望的农民会员为理事会成员。主要任务是,承担镇协会统一安排的农产品生产,物资统一供应,技术指导等具体任务。在技术服务上,镇农民协会与中央、省、市级20多家科研部门、大专院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先后聘请50多名专家教授,定期举办培训班,向农民传授种植管理技术。在资金互助服务方面,协会面对会员,每年拿出40多万元,扶持专业化生产,帮助有困难的会员上大棚。同时,每年无偿拿出10多万元,为会员的蔬菜大棚办理灾害性保险业务。98年以来协会每年缴纳税金30多万元,分红20万元左右。通过统一办理保险和统一请专家教授讲课,聘请技术员等方式,向农民返还利润15多万元。

王杲铺镇共有蔬菜面积1.5万亩冬暖式大棚6600个种植的品种有:黄瓜、西葫、西红柿、桃、杏、葡萄等。产品远销东北地区、京津、山西、内蒙、上海、南京等地。自2002年以来,蔬菜协会面对农业部制定的五年内全部实现“蔬菜无公害化”的现实以及北京、天津、上海等大城市蔬菜批发市场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和“场地 挂钩”的政策,我们的目光锁定在城市居民高消费阶层,积极抢占市场制高点,通过各种措施,努力提高农产品品质,促进农产品进档升级。协会引进“丰天丰泽”生物有机肥、“三安”生物有机肥,在全镇8000个大棚推广应用,黄瓜实行纳米套袋保鲜技术。生产的无公害蔬菜协会全部回收,价格高于普通蔬菜最低每公斤0.40元,产品全部销往大中城市超级市场,在蔬菜生产过程中将实行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对全镇3000个大棚户建档立卡,并按排专职技术员对每个蔬菜大棚进行指导和监督。严格按照无公害蔬菜生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对使用的农药、化肥进行严格的筛选,确保农产品的化肥、农药不超标,基本达到绿色食品标准。2002年11月份,山东省农业厅对协会生产的“杲牌”黄瓜以及生产基地的水源、大气状况、和土壤条件进行了严格的检验,批准“杲牌”黄瓜为“无公害农产品”。2004年又通过了国家农业部的“无公害农产品”认定,2006年又被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为“绿色食品”。

关于“如何加强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这个话题的介绍,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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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初阳的头像
    初阳 2025年08月22日

    我是海宁号的签约作者“初阳”

  • 初阳
    初阳 2025年08月22日

    本文概览:网上有关“如何加强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如何加强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 初阳
    用户082211 2025年08月22日

    文章不错《如何加强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内容很有帮助